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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区|谢娟律师帮助女方争取到涉及更大份额的共同房屋产权
[秦淮法院开庭调解离婚纠纷案]
帮助女方快速争取到大部分房产份额以及与两个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2019年10月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谢娟指导分析
一、 案情简介
本案为男方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了解到谢娟律师为专业离婚律师,遂找到谢娟律师要求代理本案。
经与女方详细沟通后,谢娟律师了解到男方从结婚起就一直在外地工作,且对家庭未尽到应有的义务,对孩子和妻子感情淡漠。自2017年10月男方第一次向法院提出离婚,双方分居至今。2019年7月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判决对双方价值300万元的外地某处房产,70%归男方所有,30%归女方所有;要求判决婚生女归男方、儿子归女方抚养。女方向谢娟律师表示,由于两个孩子出生至今均是女方及父母照顾,且均已进入学龄阶段需要有稳定的就学环境,女方不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也不愿姐弟分离。针对双方当事人共同共有的外地房屋产权分割,女方父母向双方当事人出借75万元购房款、提供14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及生活开销的资金,因此女方要求男方依法予以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二、案件结果
1.调解结案;
2.双方离婚;
3.女儿由女方抚养,儿子由男方抚养,两个婚生子女均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各5400元;
4.外地房产由男方享有40%产权份额、女方享有50%产权份额,女儿、儿子各享有5%产权份额,该房屋项下贷款,由男方承担45%、 女方承担55%;
5.案件受理费14240元,减半收取计7120元,由男女双方各负担3560元。
三、谢娟律师点评
本案中,女方前来委托时对于男方漠不关心妻子和孩子的态度感到非常失望,对这段婚姻也失去了和好的信心。子女出生至今,女方一家对其成长倾注了太多精力与感情,孩子们也对女方及其父母更加依赖。女方父母也用多年积蓄专门购置了学区房房产,花费巨大。女方父母退休前均为南京某大学教职工,有固定退休工资,对于孩子的学习辅导及培养教育也更有优势。而女方作为孩子的母亲,在男方常年异地工作及多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一个人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角色,为照顾孩子不得不放弃许多自己的时间与事业机遇,直至近年才开设蛋糕店,为孩子的抚养照顾提供物质基础。
对于二人婚后购买的外地房产,女方父母向原被告出借了75万元,且在女方无工作及男方工资收入不足以偿还该套房产房贷的情况下,女方父母一直向其二人提供偿还房贷及生活开销的资金高达14万元。谢娟律师在调解中主张以上首付款及还贷资助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权利要求男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同时,谢娟律师认为对于男方起诉状中所提及的男方卖出的南京房产,该房产虽然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但实际为男方父母为其二人结婚购置的婚房,且该房屋贷款一直为原被告二人每月共同偿还,女方对于该套房产同样具有贡献,因此对该房产与婚后外地房产的置换,不能简单依据房屋登记来认定贡献值大小,而应当充分参考女方及其父母资金投入以及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依法予以分割。
同样作为母亲,谢娟律师对女方的遭遇深表同情,于是根据男方起诉材料,要求女方尽可能多提供证明两个孩子生活情况和房屋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开庭时为促进双方顺利调解结案,谢娟律师充分运用了丰富的调解沟通经验,并向法院提交了提出了五种不同情况下的房屋产权分割方案和房屋分割计算方法,以现行房屋市价及房屋购置成本等为基数,按照照顾女方及孩子的原则,最终成功且快速地达成“多分割房产份额、让两个孩子与女方共同生活”的目标,保护本案以女方为代表的弱势群体,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